关于调整2022年全省工程系列生态环境行业职称报卷方式的通知
时间:2022-12-14 13:47:51 作者:佚名 来源:辽宁省生态环境厅
关于调整2022年全省工程系列生态环境行业职称报卷方式的通知
各市生态环境局、沈抚示范区生态环境局,厅直属各单位及分支机构,省属有关企事业单位:
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》(辽人社发〔2022〕6号)及《关于做好2022年工程系列生态环境行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辽环综函〔2022〕278号)要求,基于目前全省疫情防控形势,为保证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行业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,现对报卷方式调整如下:
1.所有拟参加2022年生态环境行业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(正高级和省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的副高级及以下),按照《关于做好2022年工程系列生态环境行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将报卷材料及相关纸质表格原件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统一邮寄,相关电子材料由本单位人事部门汇总后统一发送至邮箱,原则上不接受个人报卷。
2.副卷材料第(1)、(2)项不需邮寄,必要时评委会将联系本人进行审核。
3.邮寄时间参考《关于启动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行业职称报卷工作的通知》中时间安排,截止日期为10月28日,以寄出时间为准,逾期不予受理。
4.省生态环境保护科技中心、省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、省环保集团人员的报卷材料,按照时间安排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统一送至我处。
5.各单位务必明确2022年职称工作负责人,邮寄及报送材料之前与我处进行沟通,确保报卷工作顺利完成。
联系人及电话:高老师 024-62788371
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机关党委办公室(人事处)
2022年10月12日
原文链接:http://sthj.ln.gov.cn/xxgk/rsdt/202210/t20221012_4686682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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