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访问 城市管理调查网!

当前所在:首页 > 政务信息>正文

多部门联动检查社会成人教培机构

时间:2024-12-20 10:39:47  作者:佚名  来源:青海省人民政府网

  12月19日,由省教育厅、省公安厅、省民政厅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省卫生健康委、省疾病预防控制局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、省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,突击检查西宁市多家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,对发现的问题,下达责令整改书,能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,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,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社会成人教育培训管理。

督查组人员检查教育机构各项证照资质。

  第一站:山香教育、上岸教育

  不到9点,位于城中区西大街的山香教育、上岸教育机构已经有学员前来培训,督查组工作人员仔细查看了培训场所各个教室和办公区域。

  “收费标准在哪里?”督查组工作人员询问。

  “我们有300余项收费项目,所以没有全部打印出来。”培训机构负责人答。

  “所有收费项目必须要公示出来,如果项目较多,建议以电子屏等设备滚动播出,让消费者一目了然。”督查组工作人员限期学校整改。

  “从消防安全来看,缺少一个安全出口,建议你们和写字楼物业协商,在保障人员安全下,打开通往平台的这扇门。”督查组工作人员将消防安全作为检查重点,在检查的过程中,还要求培训机构工作人员都能正确使用灭火器。

  培训机构负责人耐心听取督查组各部门提出的意见和整改方案,并表示立即按整改意见执行,保障学员的消费权益和人身安全。

督查组人员检查机构相关资质。

  第二站:青海志胜教育

  “你的宣传展板上说,专职教师有近10年的工作经历,请把专职教师的入职证明、工作经历证明都拿出来。”督查组工作人员看到校外宣传展板上的内容后,查询培训机构专职教师的资历、学历等信息。

  “老师的毕业证都在自己手中,我让他们发电子版过来。就业经历可以提供社保证明以及学校的聘用证明。”培训机构负责人立即查找专职教师的资料。

  督查组工作人员告诉培训机构负责人,在招生宣传中避免虚假宣传,同时,督促机构配备相对稳定、专兼结合、与教育培训类别相适应的师资和管理人员,并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有关规定与招录人员订立、履行、变更、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,明确双方权利义务。

  在消防安全检查中,督查人员发现培训场所监控巡航不够及时,责令限期检查维修监控设备。同时发现培训场所无安保器材、应急预案和安保人员,责令培训机构负责人限期整改到位。

督查组人员(右)指导机构工作人员正确使用灭火器。

  第三站:青海粉笔教育

  来到青海粉笔教育工作区域,多名培训机构工作人员正在忙碌着。“线下没有课程班吗?”督查组人员问。

  “我们主要是线上课程,线下班不多。”培训机构负责人介绍。

  “如果消费者不满意线上课程,如何退费?”督查组工作人员详细了解退费流程。

  培训机构工作人员拿出退费流程规定一一做了解释。“按照总公司的规定,只要是在退费规定范围之内的,消费者都可以顺利完成退费,学校很少遇到退费相关的投诉。”培训机构负责人说。

  “你们有这么多工作人员,有没有消防应急预案,有没有安装应急照明灯具等?”督查人员询问。

  随后,培训机构提供了一些应急预案措施,找出安保器材。督查人员表示,要把这些器材都放到随手可拿的地方,督促培训机构在职工入职培训中加入实打实的学习训练,保障自身和培训机构的安全。

  第四站:华图教育、中公教育

  “你们‘双12’组合销售套餐中写着原价14000元的课程打折销售,以往按原价销售的记录有没有?”督查组人员询问。

  “有的,我让财务人员尽快找。”培训机构负责人说。

  “如果你们之前没有按原价销售的记录,你们这样宣传就是不合理的,原价多少不是你们自己随便说的,是要有明确的销售记录的。”督查组仔细检查了培训机构收费问题。

  “收费项目没有公示,前台有电视屏幕,为何不把价目都公示出来?”督查组人员问。

  “好的,我们现在就把电子收费项目公示出来。”培训机构工作人员现场整改。

  “管道井不得堆放杂物,要把这些都清理干净。培训场所要有疏散标识和应急灯具。”督查组将发现的问题一一罗列,培训机构负责人照单全收,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,需要时间准备的限期整改。

  11月底,我省10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成人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的通知》,按照通知要求成立省级联合督查组,之后还将定期召开会议,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加强对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规范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,推进各项任务落实。各地也将适时对属地社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进行督导检查,对责任不落实、措施不到位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,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。


原文链接:http://www.qinghai.gov.cn/zwgk/system/2024/12/20/030061070.shtml
[免责声明]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,仅供学习交流使用,不构成商业目的。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,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,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。

友情链接:

住建项目简介 | 本网招聘 | 本网概况 | 联系我们 | 会员服务 | 网站地图 | 免责声明

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,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。城市管理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。
本网部分转载文章、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,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。

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

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 | 政讯通-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

城市管理调查网 diaocha.csgllb.org.cn 版权所有。
京ICP备14048924号-123

联系电话:010-56232582 13391776757 010-56278284 13366461258 010-53386795
监督电话:18511526897,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010-57028685

第一办公区: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;第二办公区: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

邮箱:qgzfyjsfzdyzx@163.com  客服QQ:321579164 通联QQ:3115014313